热镀锌焊管
火电厂动力用汽水管道焊接施工有哪些技术方面的要求?
发布日期: 2024-06-06 作者: 热镀锌焊管
火电厂动力用汽水管道焊接应采用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,并由拥有相对应资质的焊接资质单位做。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《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》NB/T 47014或《焊接工艺评定规程》DL/T868的规定。
(1)焊接材料应根据钢材的化学成分、力学性能、使用条件和焊接工艺评定的结果选用。
(2)焊条、焊丝、焊剂及焊接用气体等焊接材料,使用前应按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《焊接材料的品质管理规程》JB/T3223的规定进行全方位检查和验收。
1)存放焊接材料的库房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,室内温度应在5℃以上,相对湿度不应超过60%;
2)不同品种、型号、牌号和批号的焊接材料宜按照类别存储放置,并设置明确的区分标识;
3)库存期超过规定期限的焊接材料,应重新做出鉴定,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方可使用。
(4)焊条、焊剂在使用前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做烘焙,重新烘焙次数不应超过2次。焊工领用经烘焙过的焊条时,应使用专用的保温筒,随用随取。
(1)焊接时,以施焊部分为中心的1m空间范围内,不同钢材的最低焊接环境和温度应符合以下规定:
(1)焊前预热的加热方法、加热宽度和保温要求应符合焊接工艺及焊接作业指导书的规定。
(3)承压管道及其返修焊缝宜采用整圈加热的方法,并应采取一定的措施降低周向和径向的温差,并保证焊件在规定的范围内达到一定的要求的预热温度。
(1)预热温度应根据钢材的焊接性能、焊件厚度、接头型式、环境和温度以及焊接材料的潜在含氢量和结构拘束度等因素确定。管道常用钢材的推荐预热温度见表10.4.11。
a)一侧为奥氏体钢时,预热温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规范动力管道》GB/T 20801.4-2020第8.2条的规定;
(2)采用奥氏体焊接材料焊接奥氏体不锈钢材料时,其焊接接头可不进行焊后热处理。
(3)对含Cr9%-12%的马氏体耐热钢,焊后热处理应在焊件温度降到80-100℃、保温1-2h后立即进行。
b)当两侧均为非奥氏体型钢时,应按热处理温度较低侧材料的热处理温度上限确定。